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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立平安紙,又想先看清楚格式?這份香港遺囑範本以問答方式,引導你寫下遺產如何分配、由誰擔任遺囑執行人、未成年子女交由誰照顧,完成後下載Word及PDF,列印後在兩名見證人面前簽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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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紙即遺囑,是你在生前表明身後財產由誰承受、由誰負責處理的書面文件。下文說明香港法例對遺囑的基本要求、範本涵蓋的條款、簽署步驟,以及最常令遺囑出問題的錯誤,方便你在填寫前心中有數。

本頁內容只作一般資料參考,並非法律意見。如遺產涉及海外資產、生意權益、信託安排或家庭成員之間可能有爭議,建議先諮詢香港執業律師。

平安紙是甚麼?為甚麼要立遺囑?

在香港,「平安紙」是遺囑的俗稱。立了有效的遺囑,你去世後遺產會由你指定的遺囑執行人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遺囑認證,再按你的意願分配。

如果沒有遺囑,遺產會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73章)的法定次序分給配偶及近親,並須由合資格親屬申請遺產管理書。同居伴侶、未經領養的繼子女、朋友或慈善機構,一般不會因此獲分任何財產;家人之間亦較易為由誰負責處理遺產而起爭拗。

香港的遺囑要符合甚麼條件才有效?

香港遺囑的訂立方式主要受《遺囑條例》(第30章)規管。法例沒有要求遺囑必須由律師草擬、公證或登記,但簽署及見證的程序必須做得正確,否則遺囑可能被裁定無效。

這份平安紙範本包括甚麼內容?

範本按香港常見的遺囑結構編排,你只需回答與自己情況相關的問題,不適用的部分可以略過。主要涵蓋以下各項:

如何填寫及簽署平安紙?

填寫前,先準備好各受益人、執行人及監護人的全名、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和地址,並列出主要資產及其持有方式。之後按以下步驟完成:

立平安紙最常見的錯誤

不少自行訂立的遺囑出問題,並非因為內容寫錯,而是因為忽略了以下細節:

平安紙常見問題

自己寫的平安紙在香港有效嗎?

有效與否視乎是否符合《遺囑條例》的要求,而不是由誰草擬。只要立遺囑人年滿18歲、神智清醒,以書面訂立並在兩名同時在場的見證人面前簽署,自行訂立的遺囑一般與律師草擬的具同等效力。

立平安紙一定要找律師見證嗎?

不一定。法例只要求兩名見證人,並無規定見證人必須是律師。不過,如遺產較複雜、涉及海外資產或預計家人會有爭議,由律師處理可以減少日後被質疑的風險。

誰可以做平安紙的見證人?

見證人應年滿18歲、神智清醒,並能清楚看見你簽署。遺囑中的受益人及其配偶不應擔任見證人,否則他們在遺囑下應得的遺贈會失效,但遺囑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平安紙需要登記或公證嗎?

香港法例沒有規定遺囑必須登記或公證。重要的是把簽妥的正本妥善保存,並讓遺囑執行人知道存放地點,因為申請遺囑認證時一般需要遞交正本。

結婚後之前立的平安紙還有效嗎?

一般而言,結婚會令婚前所立的遺囑失效。如遺囑訂明是預期與某位特定人士結婚而訂立,該段婚姻則不會撤銷遺囑。婚後應盡快檢查並重立遺囑。

離婚後平安紙會怎樣?

離婚本身不會令整份遺囑作廢,但遺囑中給前配偶的遺贈及委任前配偶為執行人的安排,一般會當作前配偶已去世處理。離婚後最好重新訂立遺囑,避免遺產分配出現意料之外的結果。

沒有立平安紙,遺產會怎樣分配?

遺產會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73章)分配,配偶、子女、父母及兄弟姊妹等近親依法定次序承受。不在法定名單上的人,例如同居伴侶或朋友,一般不會獲分任何遺產。

長命契的物業可以寫進平安紙嗎?

不可以。以長命契(聯權共有)持有的物業,一名業主去世後,業權會自動歸在生的其他業主,不受遺囑影響。以分權契(分權共有)持有的物業,則可以在遺囑中處理自己所佔的份數。

可以在平安紙中為子女指定監護人嗎?

可以。根據《未成年人監護條例》(第13章),父母可以遺囑委任監護人,在自己去世後照顧未成年子女。如另一位父母仍然在世,所委任的監護人一般會與其共同擔任監護人。

香港現在還要交遺產稅嗎?

香港已於2006年取消遺產稅,現時繼承遺產毋須繳付遺產稅。不過,處理遺產時仍可能涉及印花稅、律師費或海外資產所在地的稅項。

由我們的法律編輯團隊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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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

此乃本人最後遺囑。

立遺囑人:________

其他姓名或別名(如無,填「無」):________

身分證明文件種類:________ 號碼: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居籍地: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_ 現任配偶(如不適用,填「不適用」):________

1. 撤銷前囑

本人撤銷以前所立的一切遺囑及遺囑更改附件;但如下列遺產範圍為「僅香港財產」,本人只撤銷以前所立處置本人香港財產的遺囑及遺囑更改附件,本人就香港以外財產所立的遺囑不受影響。本遺囑處置本人去世時有權處置的下列財產。

遺產範圍:________

註:遺產範圍一欄填「全球財產」或「僅香港財產」。立遺囑人如在香港以外另有資產並已另立遺囑,應同時核對兩份遺囑的撤銷條文,以免互相抵觸。

2. 委任遺囑執行人

本人委任下列人士為本遺囑的執行人及受託人:

姓名:________(身分證明文件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上述人士如先於本人去世,或不願意或不能出任,本人改為委任:

姓名:________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本遺囑內「受託人」一詞,指當時在任的遺囑執行人及受託人。

3. 債項及喪葬

受託人須以本人遺產清償本人的債項、殯殮費用及遺產管理費用。

喪葬意願(如無,填「由遺囑執行人合理安排」):________

4. 特定遺贈

適用/不適用:________

財產說明:________

物業地址(非物業遺贈填「不適用」):________

本人的權益:________

註:以聯權共有(長命契)方式持有的物業,於本人去世時由在生的聯權共有人承受,不能以本遺囑處置;如屬分權共有(分權契),則可遺贈本人所佔的份數。

受益人:________,身分證明文件號碼________

受益人住址:________

與本人關係:________

本人將上述權益全數遺贈予該受益人。財產所附的按揭或押記由該受益人承擔,轉讓及登記費用亦從該遺贈中扣付。

5. 現金遺贈

本條(適用/不適用):________

幣種:________ 金額:________

受益人姓名:________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與本人關係:________

該筆款項於清償債項及費用後支付。

6. 剩餘遺產

扣除債項、費用及各項有效遺贈後,本人將第1條遺產範圍內的全部剩餘遺產連同管理期間所得收益,按以下份額遺贈:

(甲)________,身分證明文件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與本人關係:________,所佔份額:________

(乙)第二剩餘受益人姓名(如無,填「不適用」):________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與本人關係:________

所佔份額:________

(甲)及(乙)的份額合計須為全部剩餘遺產。

任何剩餘受益人先於本人去世,而其份額未能按第7條由其後嗣承受的,該份額按比例撥歸其他有效份額。如所有剩餘受益人均無人承受,剩餘遺產全數歸予:

最終受益人姓名:________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與本人關係:________

7. 代位承受及失效遺贈

任何受益人須在本人去世後存活滿三十日,方可取得本遺囑下的權益;否則就本遺囑而言,視為先於本人去世。

本人的子女或其他直系後嗣如先於本人去世,其應得份額由其在本人去世時在生的後嗣按房均分承受。

任何特定遺贈或現金遺贈如被拒絕接受或因其他原因失效,均撥入剩餘遺產。

8. 未成年受益人

受益人取得權益時未滿十八歲的,受託人可將其份額以信託方式持有至其年滿十八歲,期間並可酌情動用收益或本金,供其生活、教育、醫療或福利之用。有關款項可直接付予服務提供者或其監護人,收款人的收據即為受託人的充分解除。每名受益人的份額及支出均須分開記帳。

9. 受託人的權力

除法定權力外,受託人有權保留、出售、出租或投保任何遺產財產並收取收益,亦可聘用律師、會計師、測量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合理費用由遺產支付。任何受益人的份額,均可按公平市值以實物分配。

10. 開支及酬金

受託人妥善管理遺產所招致的合理開支,由遺產支付。受託人不得收取個人酬金,但經法院批准或專業執行人按其收費規定收費的除外。受託人應備存妥善帳目,以供受益人查閱。

11. 委任監護人

適用/不適用:________

未成年人姓名: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 身分證或出生登記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本人與該未成年人的關係:________

註:只有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現任監護人方可以遺囑委任監護人。

監護人:________(身分證明文件號碼:________)

監護人住址:________

本人根據《未成年人監護條例》(第13章),委任上述監護人在本人去世後擔任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如該未成年人的另一父母在本人去世時仍在世,上述監護人與其共同擔任監護人。

12. 預期婚姻

本條(適用/不適用):________

預期配偶姓名:________

預期配偶身分證明文件號碼:________

本人在預期與上述人士結婚的情況下訂立本遺囑,並聲明該婚姻不會撤銷本遺囑。

註:本條如不適用,立遺囑人日後結婚將令本遺囑自動撤銷,須另立新遺囑。

13. 簽署

簽署地點: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

本遺囑共________頁。

簽署方式(親筆簽署或依指示代簽):________

本人謹於上述日期及地點簽署本遺囑,以昭信守。

立遺囑人:________

簽署或記號(如屬代簽,填「由下列人士依指示代簽」):________

見證條款

如屬代簽:

代簽人姓名:________

代簽人身分證明文件號碼:________

代簽人住址:________

代簽人簽署:________

如立遺囑人因下列原因需要他人宣讀或傳譯本遺囑:________,則本遺囑已在我們面前以________向立遺囑人宣讀或傳譯,立遺囑人表示明白並同意其內容。

宣讀人或傳譯人:________(身分證明文件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簽署:________

第一見證人

簽署: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職業:________

第二見證人

簽署: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職業: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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